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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請找一個信"賴"的人~
安坑阿賴 0970-690-047
大家在買賣房子的過程中
最擔心的莫非就是買賣糾紛
今天阿賴來為大家介紹的就是最常見的漏水
漏水的原因可以大約分成兩種
(一)管線問題 (二)建物結構
不管是哪一種漏,都實在是讓人"點滴在心頭"
因此來為大家說明一下
(一)管線問題
管線問題我們又可分成
給水跟排水兩個部分
給水(冷水管&熱水管)
一般來說斷裂或結合處發生滲水問題
這些都是我們遇到的給水管滲水
或者是浴缸邊緣年事已高滲水的問題
再來就是排水管
排水管有可能是因為堵塞或斷裂
樓上漏樓下 自家漏他家
都是會發生的狀況
(二)建物結構
建物結構可分為天災或人為
台灣地震頻繁建物受損難免但除非是較大的裂縫
不然不易查覺!
另一種頂樓或外牆部分
常因為風吹~雨淋~日曬~溫差
防水層破裂所造成的裂縫
但大多數都是人為較多
常因為裝潢部分
敲打隔間牆或者是增建 違建等等問題
尤其很多舊公寓頂樓隔套房雅房出租的
很容易造成載重量變重進而損害房屋結構
在買賣的過程中,仲介公司會提供不動產說明書
上面會記載清楚滲漏水位子還有屋主修繕紀錄
要記得看清楚喔!
根據民法365條所載自房屋買賣日起經過五年
或買方通知賣方物有瑕疵六個月內
要求減少價金或損害賠償!
若是買方已要求屋主減少價金了
還要叫屋主修繕的那真的有點離譜喔
以上就是為大家分享的
若是有沒寫到清楚~想要了解的地方
歡迎與阿賴連絡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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